三、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试谈改革的思路
1、扭转社会人才观、改革用人机制,从根本上扭转用人唯学历的倾向 从人事制度和干部制度改革上确立重学历但不唯学历的要求,重能力、经历、德行的考查,同等条件下看学历;要坚决从制度上废止如深圳公务员招考条件那样的学历歧视,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同时,通过大力宣传等手段,使各行各业在用人方面树立能力第一、学历第二的用人理念。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于类似招博士副县长一类以学历学位为“准入证”的不当或曰错误行为应予以制止——因为它客观上固化和加深了“用人唯学历”的错误理念和倾向。(《规划纲要》对此有比较明确的阐述,但没有措施,也没有与社会、政府联动的设想,难免流于空谈)
2、取消“示范高中”在招生、政府投入方面的所有特权,落实基础教育的公平公正 笔者不是说不可以有示范学校,而是说,唯有在基本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确实办好学校,那样的经验才是有价值的,才能起到“示范”作用,才有可学之处。诚如一位市教育局长在全市教师大会上说得好:“一中(某地重点中学以及后来的示范高中)高考成绩很好,但这是应当的,因为全市的优秀学生都集中在它那里。”为了治理应试教育顽疾,必须严格执行——当示范高中真正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到大家一致公认的“示范性”时作用时,才可命名,对于违反素质教育规定的诸如任意延长教学时间和剥夺学生假期休息时间等违规行为,应一票否决,予以摘牌。彻底扭转目前“示范高中”成为应试教育“示范特区”的现状。而示范高中优先招生攫取优质生源的特权必须取消,同时再辅以分配招生名额给普通初中的方法。逐步实现高中的相对均衡发展,继而带动基础教育整体的良性发展。(《规划纲要》对此基本未有涉及,且称此类学校为“优质教育资源”)
3、在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城乡教育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均衡发展的力度,尽快地逐步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此点《规划纲要》已有较多阐述和措施,但未涉及高中教育阶段)
4、大力扶持职业高中和高职,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给就读中职、高职的学生以学费方面尽可能的优惠(国家给予适当补贴);同时鼓励学生报读职业学校,引导企业、公司乃至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录用职校毕业生。造成读职业学校照样改变命运的局面。当职业教育发展得相当不错了,职校毕业生越来越吃香了,从根本上缓解千军万马挤高考独木桥的现状就有望实现了。(《规划纲要》对此有所较明确规划,但似乎力度不够)
5、改革高考制度、命题方法、考试方法、阅卷评分方法。切实落实重能力考查,重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考查,降低死记硬背知识的要求,以此引导中小学教学的改革走上健康的良性发展的道路。(《规划纲要》对此有所论及,具体措施还要看未来的探索)
中国教育改革如此大题目,岂是笔者所能做得了的?但“教育改革要从问题入手”这一思路,导致笔者考虑到“教育改革要从根本问题入手”,于是凭着一辈子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和思考与研究,对中国教育病的个别“根本问题”做了点抽丝剥茧的分析。窃以为,打蛇打七寸,教育改革如能攫住根本问题,其它问题才可以迎刃而解。诚如是,长期以来困扰中国教育的应试教育顽疾、学生负担过重、择校热、乱收费、教育公平等问题应该是可以得到缓解的,至少我们会更加接近所要达到的目标,而不致在原地转圈中缓慢移步甚至难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