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任剑涛教授学术专长: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中国古代政治行政文化、行政伦理学等。
曾任中山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术兼职:
广东省行政学会常务理事
广东伦理学会常务理事
广东儒学会理事
广州政治与行政学会副会长
广东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会理事
广州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务委员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第六届特约研究员
广东省第八届青年联合会委员
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剑涛在这次讲座中,涉及到几个主要概念:普遍主义、特殊主义、历史主义等。本站简释如下——
普遍主义:通常被作为一种思想方式与行为方式,来自西方,它主张真理与价值的绝对性,主张真理与价值的标准化、普遍化(亦即普适性)。所谓普遍主义,最根本一点就是主张这个世界有普遍性事物,且先于和高于特殊性事物。它并不否定特殊事物,但是,相对于普遍性而言,一切特殊性都是相对的,都可以归类到普遍性之下,且只有归到普遍性之下才可获得理解。
特殊主义:主张真理与价值的相对性,以及真理与价值标准的差别化、多元化;某些特殊主义者甚至完全反对普遍主义,如不承认有“普世价值”的存在。
辩证关系——其实,即便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不管是儒道还是法墨,都主张这个世界上有最高的东西在,有绝对存在,有“一”存在。这正是我们所说的“本原文化”里最深邃的觉悟。把中国文化特殊主义化、相对主义化,实际上是对中国文化深义的无知,并因此导致了对中国文化的矮化与降格。
“多元主义”恰恰是一种“普遍主义”。简单说,任何倡导多元者都不得不以接受与承认人的基本共同追求为前提,比如,以自由为前提等。反自由的价值、反自由的文化、反自由的思想,反自由的社会,不可能成为多元之一元,否则一切多元都将失去正当性——比如,纳粹主义不能成为多元思想中的一元,殉葬、人祭、裹小脚等等传统或习俗也不能成为多元文化中的一元。因为它们都违背了每个人因自由而是目的性存在这一原则。所以,可以说,多元主义本身恰是一种普遍主义。
西方基本主张普遍主义,而中国是主张特殊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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